十二指肠损伤是一种严重的腹内伤,约占腹内脏器伤的3%~5%。十二指肠与肝、胆、胰及大血管毗邻,因此,十二指肠损伤常合并一个或多个脏器损伤。十二指肠破裂后可丧失大量肠液、胰液和胆汁,引起腹膜炎、肠壁水肿、出血和坏死,并发症和死亡率极高。十二指肠损伤有以下特点:①病理改变与受伤机制密切相关;②临床症状、程度与损伤轻重、类别密切关联;③并发症及死亡率高。由于十二指肠损伤早期诊断和处理的困难,故其并发症率可高达65%,死亡率达20%。伤后24小时内治疗者死亡率为11%,24小时后治疗者死亡率为40%。
十二指肠损伤分为穿透性、钝性和医源性损伤三种。闭合性损伤根据致伤机制的不同可分为3类:①挤压力致伤:暴力使十二指肠与脊柱发生推挤,导致肠壁挤压破碎,例如车祸时方向盘挤压伤;②肠腔压力致伤:车祸时安全带挤压可使幽门和十二指肠空肠曲突然关闭十二指肠形成闭袢,当肠腔内压力超过了肠壁强度时,即可导致肠破裂;③剪切力致伤:突然减速时,惯性使十二指肠固定结构附近遭受剪切,剪切力可导致该部位肠壁撕裂,常见于Vater壶腹和Treitz韧带附近,剪切力较小时,常引起肠壁血管破裂导致肠壁血肿。在十二指肠各段中,第2段损伤最为常见(35%),第3段和第4段各占15%,第1段为10%,其余为多发伤。
Moores分级法:Ⅰ级,十二指肠挫伤:十二指肠肠壁血肿,或浆膜撕裂,无穿孔及胰腺损伤;Ⅱ级,十二指肠破壁或穿孔,无胰腺损伤;Ⅲ级:任何类型的十二指肠损伤加小范围的胰腺损伤、胰腺挫伤、血肿或边缘裂伤,但未伤及胰腺导管;Ⅳ级:十二指肠损伤合并严重胰腺损伤如胰腺横断、广泛挫伤或胰头部多发裂伤及出血。
美国创伤外科学会(AAST)将十二指肠损伤分为5型:
Ⅰ型:单发的十二指肠壁内血肿或十二指肠肠壁部分破裂,肠壁未穿孔。
Ⅱ型:多发肠壁血肿或小于周径50%的肠管破裂。
Ⅲ型:十二指肠第2部破裂范围介于肠管周径的50%~75%或第1、3、4部破裂介于肠管周径的50%~100%。
Ⅳ型:十二指肠第2部破裂超过肠管周径的75%或发生Vater壶腹及远端胆总管损伤。
V型:胰头、十二指肠的广泛损伤或十二指肠供应血管的严重毁损。
Wisner等认为以下指标在判断十二指肠损伤的严重程度方面更具有特异性:①损伤是否波及Vater壶腹;②损伤的性质(单纯裂伤或肠壁的毁损);③肠管受损的范围;④是否伴有胆道、胰腺及大血管的损伤;⑤受伤与手术治疗之间的时间间隔。对上述伤情的判断,是选择恰当治疗方式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