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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感染性疾病
妊娠合并风疹病毒感染

【概述】

风疹病毒为RNA病毒。病毒通过胎盘引起宫内感染,导致流产、胎儿发育障碍和先天性风疹综合征(CRS)。孕妇感染风疹病毒越早,胎儿畸形率越高,畸形程度也越严重。孕早期感染风疹病毒,胎儿畸形和流产的发生率约为80%。中孕期感染风疹病毒,胎儿畸形和流产的发生率约为25%。孕晚期感染风疹病毒,胎儿畸形的发生率降为15%,畸形程度随孕周而减轻。

先天性风疹综合征存在胎儿生长受限。先天感染风疹的婴儿数月内仍可排出病毒,故有传染性。

【临床表现】

1. 孕妇新近风疹病毒流行病学接触史。

2. 典型症状和体征。但25%的风疹感染者可有病毒血症,而无明显临床表现。

3. 胎儿畸形,胎儿生长受限等。

【诊断要点】

1. 临床特征 同上。

2. 血清学检查 感染风疹病毒后,在临床症状出现前1周就有病毒血症。特异性抗体IgM在出疹后1~2周即病毒血症3~4周达高峰,并持续到出疹后4周。特异性抗体的迅速反应使血清诊断困难,除非在出疹后数日内取血。如用敏感性强的RIA检测,风疹抗体可持续1年。因此不能单凭免疫球蛋白做诊断。

3. 先天性风疹 在出生后头几周,可从患儿鼻咽排泄物或尿中分离出病毒,尿中病毒可迟至出生后12个月仍然阳性。新生儿脐血或血液中出现IgM风疹抗体,提示先天性风疹感染。出生后3~6个月仍可出现IgM抗体阳性。在出生后6个月~3岁血清中存在IgG风疹抗体,可作为先天性感染的回顾性证据。

【治疗原则及方案】

1. 孕前风疹疫苗接种 风疹血清IgG阴性的妇女,孕前都应进行免疫。

2. 妊娠期 孕早期在确诊孕妇患风疹后应劝告其做治疗性流产。中晚孕期感染风疹病毒,继续妊娠者需先排除胎儿畸形,无胎儿畸形者按产科常规处理。

3. 先天性风疹 出现充血性心力衰竭时可用洋地黄治疗,由于血小板减少而出血时输新鲜血或血小板。给先天性风疹患儿注射丙种免疫球蛋白的价值有限。虽然乳汁中能测出病毒,但未见因喂母乳感染患儿者。

妊娠合并生殖器疱疹

【概述】

生殖器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由人单纯疱疹病毒所引起。HSV分为两型:HSV-Ⅰ型主要引起生殖器外皮肤、黏膜或器官感染,HSV-Ⅱ型主要引起生殖器感染。两型间互有交叉。生殖器单纯疱疹临床一般分为三类:原发性HSV感染、复发性HSV感染及亚临床排毒。孕早期疱疹病毒可感染胎儿,引起胎儿畸形,也可引起早产或死胎,导致新生儿围产期病率及严重神经系统后遗症。原发HSV-Ⅱ感染者下生殖道有疱疹病灶时,经阴道分娩可引起新生儿疱疹性结膜炎、角膜炎及全身感染,患儿出现黄疸、发绀、呼吸窘迫及全身衰竭。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可引起嗜睡、癫痫和昏迷等。也可表现为无症状感染。经产道感染率为1∶300~1∶1 000次妊娠。孕妇复发性HSV感染因无病毒血症,一般不感染胎儿,但可通过亚临床排毒感染新生儿,大多数HSV感染的新生儿其母亲为亚临床排毒者。

妊娠期HSV母婴传播途径有:①血行经胎盘传播;②上行经羊膜腔传播;③分娩经产道传播。

【临床表现】

1.孕妇有近期生殖器疱疹病毒接触史。

2. 典型症状和体征。

【诊断要点】

1. 临床特征 同上。

2. 血清学检查 测定特异性疱疹病毒IgM抗体,可确诊疱疹病毒感染。感染后约1~2周产生疱疹病毒IgM抗体,可做出近期感染的诊断。该抗体于感染后8周即无法测出。新生儿感染后2~4周血清中出现特异性IgM抗体,该抗体可于感染后持续存在数月。

3. 病原学检查 尚不能用于临床。

【治疗原则及方案】

1.妊娠期处理

(1) 原发性生殖器疱疹对胎儿危害大,孕早期应终止妊娠。

(2) 孕晚期生殖器疱疹感染,如孕母HSV IgG抗体未充分产生,对胎儿可能有危险。如母体已产生特异性抗体,则新生儿感染的危险度很低。

(3) 复发性生殖器疱疹因无病毒血症,一般不感染胎儿。对新生儿有无感染,取决于分娩时生殖器有无病灶。生殖器有病灶史者,新生儿HSV感染率为2.7%;生殖器无病灶史者,新生儿感染率亦为3%。总感染率低于1%~4%。

(4) 不做羊膜腔穿刺以除外胎儿宫内感染。

(5) 妊娠28周后生殖器可见病灶时,可做病毒培养,但不实用。

2.分娩期处理

(1) 生殖器无病灶者可阴道分娩。

(2) 剖宫产不能预防新生儿HSV感染,但尽量在临产或破膜前实施,故孕妇HSV感染不是剖宫产的指征。如生殖器有病灶,行剖宫产可能降低新生儿的HSV感染。

(3) 新生儿生后尽量与其他婴儿隔离。

3.药物治疗 主要用抗病毒药物阿昔洛韦治疗。阿昔洛韦属孕期C类药,故可应用。

(1) 原发性感染:阿昔洛韦400 mg口服,每日3次,连续7~10日;或200 mg口服,每日5次,连续7~10日。

(2) 复发性感染:阿昔洛韦400 mg口服,每日3次,连续5日,或200 mg口服,每日5次,连续5日,应在病灶出现24小时之内应用。

(3) 局部治疗

1) 2%甲紫溶液涂抹。

2) 有继发性感染时用红霉素软膏涂抹。

4. 新生儿HSV感染

(1) 在所有分娩中,新生儿HSV感染率为0.01%~0.04%,其中来自HSV-Ⅱ型占75%HSV-Ⅰ型占25%。

(2) 孕妇原发性HSV感染,其阴道分娩的新生儿感染率为50%,其中有60%死亡,存活者中50%有后遗症。复发性HSV感染的新生儿感染率低于4%。

(3) 新生儿HSV感染还可通过与其母亲及医务人员密切接触而获得。

(4) 新生儿疱疹的治疗:阿昔洛韦30~60 mg/(kg·d),连续10~21日。

妊娠合并巨细胞病毒感染

【概述】

巨细胞病毒(CMV)是一种特殊的疱疹病毒。孕妇巨细胞病毒感染多呈无症状隐性感染。对孕妇本身危害不大,因其可经胎盘或产道传染胎儿而引起重视。胎儿宫内感染CMV可发生流产、死胎、死产、早产或新生儿死亡。存活者可遗留神经性耳聋、永久性智力低下等后遗症。

【临床表现】

【诊断要点】

1. 临床特征 同上。

2. 病原学和血清学检查

(1) 病毒检测:妊娠期可取孕妇绒毛、羊水及脐血,分娩后取胎盘、胎儿尸体或新生儿尿沉渣及咽拭子做病毒检测。

(2) 血清学检查:由于孕妇CMV携带者也可产生抗体,血清CMV IgM阳性诊断活动性感染并非完全可靠。即使母血清CMV IgM阳性,也不能确定胎儿是否感染,因CMV IgM可在母体存在很长时间。由于IgM不能从母体经胎盘传给胎儿,若从新生儿血清中检出CMV IgM抗体,常提示胎儿已于宫内发生CMV感染。

【治疗原则及方案】

1.妊娠前 鉴于对CMV感染无疫苗预防,亦无特殊治疗。对计划妊娠的育龄妇女可行CMV抗体检查,如CMV活动感染者暂避孕,待CMV IgM转阴性后方可妊娠。

2.妊娠期 由于胎儿感染取决于入侵病毒的量以及来自母体IgG的保护作用,孕期母体CMV的原发性感染比继发性感染所造成的损害更为严重。如CMV血清抗体阴性者,孕早期一旦发现血清学抗体转阳应终止妊娠;孕中期可做羊水及脐血检测;与孕妇及其亲属商谈是否终止妊娠;孕晚期则可酌情处理,应排除胎儿畸形,密切监测胎儿生长状况。

3.分娩期 由于新生儿的免疫功能尚未成熟,故应作为保护对象。足月孕妇宫颈分离出CMV者,虽行剖宫产终止妊娠,理论上可以减少经阴道分娩导致新生儿感染的概率,但若胎儿在宫内已感染,则剖宫产亦难使胎儿幸免。

4.新生儿期母乳中检出CMV 应采用人工喂养。

5.孕早期CMV抗体血清学筛查 鉴于CMV无有效治疗,无疫苗可以预防,先天性CMV的感染率低,血清学诊断CMV活动性感染不完全可靠,即没有准确的预示性,要将所有婴儿中1%~2%的排CMV者检出,将是昂贵而不现实的。

妊娠合并弓形虫感染

【概述】

孕妇弓形虫病可威胁胎儿。主要由血行播散而导致流产、早产、死胎及胎儿感染等。感染可引起多器官坏死性损害,如肝、脾大、黄疸、淋巴结病、心肌炎、贫血、血小板减少和小眼畸形等。到儿童期可引起脑积水、智力发育受限和癫痫。

【临床表现】

孕妇有症状、体征或猫接触史。

【诊断要点】

1. 临床特征 同上。

2. 病原学和血清学检查

(1) 病原检测:取孕妇血液、绒毛活检、羊水及胎儿脐血标本。应用核酸杂交、聚合酶链反应等方法检测病原。

(2) 血清学检查:母血清弓形虫IgM抗体阳性表示近期感染。因IgM抗体可持续4~8个月以上,需连续观察滴度有无升高,以示近期感染。如取血清两次间隔适当时间,同时测IgG抗体,而后者较前升高在1∶512以上,也说明近期感染。但在处理前,仍需靠病原检测与B超来确诊胎儿感染。

【治疗原则及方案】

孕中期感染则需视病情决定,应做系统B超等检查以排除胎儿畸形。对无胎儿畸形者按产科常规处理,在条件较好的综合医院分娩。妊娠期间患弓形虫病应予螺旋霉素及时治疗。孕20周以后,可予乙胺嘧啶及磺胺嘧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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